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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

《「我是有錢人」迷思501》你該重新思考與金融機構的新關係!

自農曆年後,國內的金融機構就頻傳風險控管的問題。首先是報載台北地檢署破獲美鈔偽造集團,農曆年前企圖以200萬假美鈔向兆豐金旗下兆豐銀行兌換新台幣,兆豐金慘賠4600萬元,成為全台首宗偽造美鈔詐騙案。
沒多久,華南銀行也被爆遭犯罪集團利用,而讓房屋貸款人超貸5.2億元,已有2.7億元逾放,金管會開罰300萬元。以上金額對兩家金控公司來說,雖然金額沒有大到影響整體營運,但是
3月底,台灣中小企銀因為發生行員違規冒貸及挪用客戶款項長達9年、金額超過2千萬元,被金管會重罰400萬元之後,5月時,又傳出台北富邦銀行內控出包,某分行出納挪用庫存現金新台幣1600萬元長達約1年,被金管會開罰200萬元。
甚至才在幾天前,警方破獲了一件更令人匪疑所思的案子。話說4月時,壹電視節目「正晶限時批」揭露一名60歲多申姓婦人的遭遇,她銀行有700萬存款,疑似被詐騙集團盯上,並假冒身份,用偽造身份證和印鑑開了新戶頭,並藉由辦理印鑑遺失,換了新印鑑,成功申請網路帳戶,以網路帳戶轉帳,她戶頭裡的700萬元,就這樣被盜領走。
而之後被警方逮獲的黃嫌,雖然只高中畢業的學歷,但他無師自通,精研證件變造技巧,利用現今證件多為雷射印表機列印而成的盲點,再四處收購真的證件,順利變造出難以辨識的假證件,精密技術連戶政事務所人員均無法辨別真偽。
之後,黃嫌並利用假的委任書,向國稅局查詢大量的「利息所得」,藉著利息金額回推儲蓄總額,然後找來人頭申辦被害人的新帳戶,同時間在原銀行開通網路帳戶,最後他再找來車手幫他進行網路轉帳,銀行人員通常會誤以為是當事人帳戶之間的金流移轉,殊不知錢早已落入黃嫌等人口袋。
儘管銀行頻頻喊冤,指稱所有手續都是合法的,似乎該怪的只是黃嫌的身分證偽造能力太強。但是,根據之前受害人的兒子在節目上指稱:申姓婦人在彰化銀行的戶頭很久沒有使用,315日詐騙集團假冒申婦,持假身份證、假印鑑章,到彰化銀行雙園分行開新戶頭。
在詐騙集團疑似知道申婦在第一銀行有700萬元存款,於是又假冒申婦,持假身份證、假印鑑章到第一銀行中和分行辦理網路銀行帳戶,第一時間女行員說印鑑不符無法受理,結果詐騙集團就辦理印鑑遺失,換了新印鑑,成功申請網路帳戶,然後把彰銀新開的帳戶綁定成約定帳戶,成功把申婦戶頭裡的700萬元,3天內全都盜走。
也就是說,如果銀行對存款戶善盡管理人的責任,且現在所有資料都可電腦連線。歹徒先是持假造的證件與印章,到彰化開戶,然後跑到申姓婦人中和分行辦理網路銀行業務。
就算以上程序完全合法,但在兩個天差地遠的分行,同時開新戶與申請網路銀行,且中和分行又根本是一個「很久沒有使用」的戶頭。居然也不會有任何一位機警的行員,發現這其中的「不尋常」,就讓歹徒這樣大辣辣地把錢轉走?
撇開以上令民眾「驚訝」的風控案子外,單單是從今年11日起,就已經有6家銀行、1家證券公司,以及36家保險公司,因為各種不利客戶權益及影響公司經營等理,而被金管會處以金額不等的裁罰(相關內容請見金管會裁罰案件網頁:http://www.fsc.gov.tw/ch/home.jsp?id=131&parentpath=0,2)。
時間再往前推個幾年,國內投資人因為銀行銷售連動債而虧損連連的景象,應該仍是不少投資人心頭中的痛。但仔細比對這些出事的金融機構,很多根本就可以說是「累年的慣犯」。
所以問題來了:金融機構對投資理財大眾來說,到底是個助力?還是阻力呢?理論上來說,金融中介機構的產生,就是為了解決「直接交易成本高昂」及「資訊不對稱」的問題。
正因為這個市場上,到處充滿了資訊不對稱與直接交易的高成本,也才讓一般大眾願意多支付一點手續費,在金融機構開戶並使用相關的各種金融服務。然而,事實好像並沒有這麼簡單與完美。
之前曾有媒體引用碁石智庫統計,2015年境外股票基金周轉率100%、固定收益73%,境內基金92%,然而美國基金平均的周轉率,卻只有30%左右。這也就是說,美國理財顧問用一套資金賺一次基金銷售手續費,台灣銀行通路可以用客戶同一套錢,賺進3次的手續費。
只不過,台灣基金空有高於美國3倍的周轉率,在銀行共同基金存量卻愈降愈多。以近8年來看,境內基金平均每年有3.3兆新台幣的申購,但真正流入金額只有100億新台幣;境外基金平均每年有2.3兆新台幣的申購,淨流入金額則有1,600億新台幣,只占總申購額的6%,這幾年來大部分的基金公司都在白忙。
更重要的是,高周轉率對投資人也不一定是好事,因為光手續費率就會吃掉收益。舉例來說,本金100萬元,一年內轉4次,手續費率若1.5%,每申購一次就1.5萬元,多轉換幾次,10萬元就不見了。
過去,民眾與金融機構的往來,最密切的應該是銀行(幾乎每一個人都會有至少一個銀行帳戶),其次則是保險公司(統計顯示國人平均有2張多保單,但仍有人是此生,一張保單也沒有),再次者應該算是券商或投顧。
但由於銀行了解並掌控了客戶的金流,所以,客戶不只在銀行開各種存歀帳戶,也透過銀行購買基金、保險等理財商品。而且,多半是在理財專員建議之下的行為。
然而,當金融機構賺到了最多的手續費,卻並未幫客戶管理好資產,甚至也不能讓資產穩定成長之際,投資理財大眾恐怕必須重新且嚴肅地思考,自己與金融機構的關係為何?
這裡所謂的「雙方關係」,筆者認為將牽涉到兩大面向,其一是「金融機構在個人或家庭投資理財行為上,到底可以提供什麼幫助或提供什麼諮詢」?其二則是「未來個人或家庭應該與金融機構往來什麼業務,或是應該與金融機構建立起什麼樣的新遊戲規則」?
首先在「金融機構能提供的服務」上,筆者認為,只要金融機構是以「賺佣金、手續費為主」的經營模式不改,就不可能提供高品質,且能讓客戶真正受益的有利訊息,甚至,也根本不會花太多成本,聘請更好的分析師或專家,讓客戶的資產規模持續擴增。
簡單來說,金融機構對於投資理財大眾的意義,就只在於「投資資訊的提供」,而不可能具有任何「代操(代替投資人做決策)且保證獲利」的丁點功用。甚至在負利率之下,民眾對於金融機構的那點僅剩的依賴與需求(賺取雖微薄,但穩定且安全的利潤),恐怕都會被可能加收的手費費給消磨殆盡。
第二,在「與金融機構建立新遊戲規則」上,筆者認為在老年化社會、各種詐騙將更形興盛之下,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客戶,勢必得放棄一些交易的便利性,來換取更高的安全性。
以上面提到的「用網路銀行轉帳」的犯案或詐騙手法,就不知道已經發生了多少回了。但是,在銀行根本毫無警覺心之下,如果民眾不主動積極想辦法因應,恐怕是無法杜絕這類案件的再度發生。
事實上,正因為金融服務的便利與安全性,總是處於天平的兩個極端,而沒有辦法有更好的平衡點,筆者真的建議針對這個問題,不管是金融機構或本人,都該有以下的因應想法與措施:
一、儘量與金融機構談好一定的遊戲規則。這裡面,有些是金融機構現在已經提供的服務,但更多的,則有賴金融機構在「以客為尊」的前提下,提供更多元、貼心及個人化的服務。
先以銀行為例的可用做法包括:除非本人親自前往辦理,否則絕不開立網路銀行,或可以由客戶設定連續轉帳的不同金額上限等約定。當然,由於身分證件可以被非常完美地盜用或偽造,印章也只要辦個手續,就可以輕鬆更換,未來,銀行恐怕也必須借重客戶影像或指紋、新型的生物辨識方式才行。
另外在金融卡與信用卡方面,信用卡可以讓使用者自行約定及降低信用額度,也有設定大筆銷費金額,會以電話簡訊通知等防止盜刷的服務。但金融卡部分,雖然在ATM上提領及轉帳,都有每日最高上限的規定。只不過,似乎都是統一標準,無法按照個人需求設定。因此這部分,未來應該讓客戶有空間設定才是。
而除了銀行之外,過去券商的傳統下單,買賣過程都會經過電話錄音,並確定是本人親自指示。所以,傳統通路的問題比較不大,反倒在於網路下單的機制,如何能在方便快速與安全性間取得平衡?
至於保險公司,雖然也有保險金信託的服務,或是,有的產品乾脆就將原本一筆給付的保險金,採用「年金」化的給付方式(主要是年金險或殘扶險、長照險等)。
只不過,以目前的發放方式,頂多只是匯到保戶所指定的戶頭,至於這筆錢被用在何處?是否真的需要這筆錢的當事人,則到目前為止,並沒有認真地確認及提供服務。但真要細究起來,這部分細膩化的服務,也才是被保險人真正所需要保險公司提供的項目。
二、沒有必要,就不要在不同銀行開太多帳戶。因為一來,太多帳戶就會造成許多鮮少交易的「類似靜止戶(一般來說,超過一年沒有存提款,或存款金額在一定水準以下,就會被銀行列為「靜止戶」)」。
二來,特別在負利率之下,未來銀行就算不收客戶「利息」,也可能會提高「靜止戶」或「帳戶管理費」的門檻。一旦將帳戶進行縮減,就比較不會面臨手續費增加,進一步侵蝕早已微薄利息的境界。
那麼,到底要保留多少的帳戶才合理呢?根據筆者個人經驗,至少保留「薪資轉帳戶(退休或換工作後,這個帳戶就馬上結束並清空,以免日後忘記)」、「退休規劃帳戶(專門擺放投資獲利後的盈餘,並完全不辦任何可以方便提款的金融卡或網路銀行業務)」、「專門投資帳戶(做為支付投資款項的帳戶,也可以與「家用帳戶」或「薪資轉帳戶」結合)」,以及「家用帳戶(專門支付水電瓦斯、房租、信用卡等費用的帳戶,可與「薪資轉帳戶」結合)」,應該就差不多了。
三、將多個帳戶進行集中管理。特別自己年紀越來越大時,如果沒有做好「總歸戶」或「總整理」的工作,很可能衍生出不必要的困擾,甚至是無法預期的風險(例如上面提到的,許久未用過的帳戶,就被有心人鎖定)。
四、退休後,應該儘量將帳戶搬到住處附近有分行的銀行。如此一來,才方便集中及時常管理。假設分行因為銀行成本考量而裁撤,最好另外選一家具有以上標準的金融機構才是。
最後順便一提的是:雖然在金融科技發達(Fintech)、年輕人上網越來越普遍之下,許多金融機構都認為,未來的趨勢發展應該是「全網路話」、「無分行」、「少用人」的境界。
但根據衛福部「民國100年台灣地區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(第七次)調查」,65-74歲儲理金錢問題「有困難」的就有6.2%75歲開始就升到16.0%;到85歲以上,就高達42.1%
再以「處理金錢問題完全做不到」來看,65-74歲的是4.1%75歲開始就升到11.5%;到85歲以上,就高達30.4%。等於每385歲以上老人,是完全無法自行處理金錢的。
所以筆者比較相信,在老人化社會之下,各個想要突顯自家服務的金融機構,非旦不能少用人,假設要能攏絡更多的忠誠客戶,「能不能提供到府服務」恐怕也是必得考慮的方向之一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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