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網頁瀏覽量

2016年8月4日 星期四

《「我是有錢人」迷思507》只賭自己好運的人,買多少保單都沒用!

有網友詢問:「下個月老婆懷孕滿5個月,會去一趟歐洲旅遊雖然醫生口頭說出國短期旅遊沒問題,但一切都只怕萬一想請問市面上有沒有適合孕婦的國外旅平險or出國適用的婦嬰險提供小弟參考,謝謝」!
先不談孕婦出國的風險問題,以及很多保險從業人員因為了解孕婦出國的風險高,多數根本不願意賣相關保單給孕婦的事實,單從可以投保的保單與保障來看,平日就可購買的意外險附加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,還有出國必買的旅行平安險附加傷害醫療,以及海外突發疾病外,專門為懷孕婦女所投保的婦女險或婦嬰險,當然都是可以考慮的標的。
但是,如果從以下彙整的表格來看,專門為懷孕婦女所設計的險種,保費都非常、非常貴,且保障的範圍並不是出國旅遊孕婦所關心的醫療方面花費。所以,其實最適合的保單,就是旅平險附加傷害醫療與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。



表、假設30歲女性,懷孕20週,為了怕出國30天玩出意外,可以買哪些保單?
資料來源:各保險公司及保發中心商品網頁
說明:以上婦女險與旅平險、意外險,分別為兩家保險公司,且意外傷害及旅平險,是以保費最低的「第一職業類別」為例、旅平險費率為30天。以上純為參考,實際費率將視不同公司、年齡、天期等而有所差異

但是在投保上,還有以下值得孕婦們注意的地方。
一、就是「理賠定義及範圍」的問題。以投保意外險為例,只要孕婦在海外發生意外身故或全殘,只要符合「意外」的定義(專指「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」),保險公司一定會理賠;至於如果附加的是實支實付型意外傷害醫療險,也是只理賠「因意外所導致的醫療費用」。
也就是說,如果在旅行途中因為意外摔倒,造成孕婦本身必須住院安胎,甚至是流產、早產,相關費用保險公司才會「買單」。但是像之前有孕婦前往韓國旅遊,卻在飯店滑倒而早產。不屬於意外險或旅平險「被保險人」的新生兒,所有必須住保溫箱等醫療費用,並不在保險給付之列。
二、須「告知懷孕及週數」。目前,不論是意外險或附加的意外傷害醫療險,在投保時都不用事先告知「已懷孕」的事實。但如果是購買旅行平安險,並且還有附加海外突發疾病健康險附約,在投保的要保書上,都會詢問女性投保人「是否有懷孕」,以及「懷孕幾週」?
根據業者的說法,一般來說,如果在28週以內,保險公司若承保,相關流產等醫療費用,保險公司就會理賠。但不論有無超過28週,保險公司都有承保與否的權利。也就是承保其他海外突發疾病,但將懷孕、流產與生產的部分「除外不保」。如此一來,孕婦在海外等於完全曝露於懷孕、流產與生產的風險之上。
三、海外突發疾病保險有一定的「除斥期間」。通常,海外突發疾病保險都有90-180天的除斥期間,也就是說,就算保險公司承保懷孕、流產與生產相關疾病,但若在投保前90-180天已有相關用藥記錄,例如已在產檢時發現有妊娠高血壓症,則未來孕婦在海外突然發作,保險公司也是不會理賠的。
最後,筆者還是忍不住要在此,提一下台灣人普遍存在的偏差及錯誤的風險觀念-保戶似乎普遍認為,只要買了保險,風險就不會發生,自己也完全不用做任何「風險規避」的動作。
這完全是對「風險」二字,可以說錯得離譜的認知。因為首先,風險完全不會因為買了保險,它就不會發生。而買保險的目的,只是為了萬一發生了風險,且這個風險所造成的損失,超過當事人(被保險人)一時可以負擔時,可以藉保險理賠金降低被保險人的損失,絕對不是用來「避免風險發生」用的。
其次,保險不是「有買」就好,而是要看「有沒有買對」?「有沒有買足」?以上例來說,如果保戶只買什麼婦女險或意外傷害險,它的保障範圍就只及於懷孕婦女本身的意外身故、全殘、醫療,頂多只有一小筆的生育祝賀金,或是因為先天性殘缺,而有一定的理賠金。如果發生嬰兒早產,與嬰兒有關的海外昂貴醫療費用,所有保單中一張都幫不上忙。
再者,最佳的風險管理的方法,只有「避免風險」,別無他法。且就算保戶想藉由「投保」的方式,讓自己的損失降低,也千萬別忘了:過大的風險,連保險公司都會拒保。以上面舉的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,多數保險公司的最高保額只到200萬元。
但根據業者的說法,以流產為例,如果緊急情況需要後送回國,單單是香港到台北往來的緊急集難救助費用,就至少是30萬元起跳,更何況是遠程的歐、美線?如果保戶買的額度不夠多,那就是要自費補足緊急後送費用的差額。
筆者觀察到許多台灣許常常是:風險沒發生時,就賭自己運氣好,完全無法將風險置之度外;但風險一發生後,超出自己的預期,就開始呼天喊地的要求他人幫忙。
筆者認為,人生唯有自助,才會天助。如果自己都無視於自己的風險,只認為「有買保險,風險就不會發生」,卻不注意自己的人身、財產安全,此舉不但是天真得可以,也會讓自己曝露在極大的危險之中。
所以,回到本文一開頭的案例,筆者真的要誠心建議天下的懷孕婦女,懷孕也不過是10個月的時間,為了避免風險的發生,何苦連這10個月都等不及?且就算不為自己的生命與身體健康,也該為未出世的嬰兒著想;或者,也該「更務實」地為「未來一旦發生意外,海外龐大的醫療費用可能會『嚴重傷害自己的荷包』」打算吧!

《免責聲明》本專欄所提供之資訊,均由作者自行蒐集並撰寫完成,所有觀點僅為個人對市場的看法,並非任何投資勸誘或建議。若有引用數字及相關計算,均已力求精確,惟不保證其正確性,也不作為任何投保或購買的建議,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。另外,本專欄版權所有,轉載請註明出處。

在《聯合新聞網》刊登超過1星期的文章,將會轉貼在個人部落格中:http://swlee0630.blogspot.tw/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如果讀者有任何投資理財方面的問題,歡迎留言,個人將以最快的速度回覆。
但要提醒讀者的是:由於主管機關相關金融法規的限制,個人無法針對個股價格或指數進行買、賣點的預測與建議。在此向您致歉!